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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数民族文物工作大有作为(代序)-----高宗裕
历史在不断发展,社会在不断进步,作为社会历史的见证物的范围也随之扩大,这是不以人们主观意志为转移的历史必然。所以,文物的范围势必要扩大,而以文物的收藏、展示和研究为己任的博物馆之功能亦应有所拓展。
二三十年前,行内人之多数,对于在少数民族社区里存活的众多实物还处于不置一顾的麻木状态,急于将它们冠以“文物”之名,就更难以认同。时至今日,尽管在“少数民族文物”的界定上尚有争议,但却在当作文物对待方面有了越来越多的共识,因为它们的流失太快太快,其价值也越来越高(这里指的当然是学术价值)。所以,大家认为“保护为主,抢救第一”的方针,特别适用于少数民族文物工作战线。
云南民族博物馆的主要任务就是开展省内少数民族文物的调查征集、整理研究和陈列展览业务工作。虽然博物馆建成开馆尚不足2年,经验不多,藏品有限,还很稚嫩,但坚持开辟这块园地,立足未来,就能使这块不起眼的阵地,多出成果,快出人才。
中国的历史是各民族共同创造的,作为历史文化见证的文物,也是无一例外地分属于各民族的。按常规,文物又分为历史文物、近代文物和现代文物。基于我国的汉族人口占全国总人口的94%的实际,在文物界就将汉族以外的55个民族的文物称之为少数民族文物,人们习惯上以“民族文物”相称。少数民族文物也应有历史、近代、现代之分,但在历史发展的迸程中,民族的演变错综复杂,有的分化,有的融合,有的消失,有的新生,而文博界对出土和传世的古文物之族属问题争论不休,因此在分类上一般均划在历史文物范围,这样就将“少数民族文物”的断代,基本上划在近现代之后。实际上,在操作的过程中,少数民族文物又仅指现代的,即20世纪50年代前后及至今仍在少数民族社区存活的有一定价值的实物资料。
在少数民族文物的界定和断代上,肯定还将有一段时间的争论,有争论就说明引起了重视,并且不仅局限在文博界,在社会各界也引起了重视,进而使党和政府也把少数民族文物的保护和利用列入议事日程,云南民族博物馆的建成,以及众多民族民俗博物馆的出现,就是明证。1997年,全国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在呼和浩特市召开了“少数民族文物保护座谈会”,说明了中央的高度重视,预示着我国的少数民族文物工作将出现一个前所未有的发展时期。
党的十五大为我国的社会发展绘制了宏伟的蓝图,可以预见,在邓小平理论旗帜的指引下,各民族地区的经济文化事业将会以异常迅猛的速度向前迈进,作为少数民族文物工作者必须以十倍的努力开展抢救性的调查与征集,还必须以百倍的热情,宣传文物知识,发动各民族地区的干部和群众,采取专业与业余、专家与群众相结合等多种方式,对易于流失的少数民族文物进行有效的保护和利用。实践证明,选择那些典型而有代表性的村寨和民居作为文物保护单位,并将有一定价值的实物资料陈列其中,使之成为相对稳定的陈列展览场所,是对少数民族文物实行行之有效的保护和利用的一种形式。而有条件的地方又与旅游结合起来,既原汁原味地保护了文物,又促进了本地区的改革开放。
作为专业性的民族博物馆,虽处于起步阶段,要充分发挥阵地作用,但也要最大限度地发挥辐射功能,凡是有利于少数民族文物保护和利用的事情,不仅自身努力做好,而且带动有关单位去做好。自身做不到的事,可以建议和推动有关部门乃至上级领导机关去做。在培养专门人才方面要采取多渠道的方式,既着眼于本馆,又要顾及馆外,尤其要放眼于生活在本乡本土的少数民族文化人。同时,要有计划地把科研成果集结为丛书出版,在条件允许的前提下,还要办通讯,编刊物,扩大辐射面。
总之,云南的少数民族文物工作是大有作为的,让我们携起手来,共同奋斗。
1997年10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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